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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声音等可申请注册商标

2013-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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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商标法草案取消了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规定声音、单一颜色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近日,在“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在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时表示。

  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有望为公众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多项更加便利的服务措施,包括扩大申请范围、提供电子申请方式、减少申请成本等。

  据悉,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吴群认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新型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即将打开,随着科技能力及商标实践的发展,待时机成熟时,我国还将陆续开放其他类型的新型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全面开放电子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商标申请。这将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此外,新版商标法草案还新增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允许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不仅可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办理手续的时间,还能节约当事人申请商标的经济成本。

  据记者了解,我国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12月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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