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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边球也不行!服装品牌MLGB注册宣告无效

2019-03-06 10:37

作者:钱瑜、白杨

来源:北京商报

  3月4日,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上海俊客贸易公司申请注册在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的商标“MLGB”,已于3月1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宣告无效。

  上海俊客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申请注册“MLGB”商标,2011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鞋、帽、袜、领带、围巾、皮带(服饰用)、运动衫、婴儿全套衣商品上。后第三人姚某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作为商标使用在服装、帽子等商品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2016年11月9日,商评委认定,虽然上海俊客公司称“MLGB”商标是指‘My Life’s Getting Better’,但上海俊客公司提交的证据尚难以证明该含义已为社会公众所广为认知,社会公众更易将“MLGB”认知为不文明用语。“MLGB”的字母组合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上广泛使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予以宣告无效。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争议商标由字母“MLGB”构成,在网络环境下已经存在特定群体对“MLGB”指代为具有不良影响含义的情形下,应认定争议商标本身存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的情形。

  同时,考虑到上海俊客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还申请了“caonima”等商标,故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比较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争议商标进行低俗、恶俗商业宣传的情形。因此,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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